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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4章 法不求公 (3/3)
私德有亏,人赃并获,那就是死有余辜。
不管放在哪儿,都是这个道理。
如此,便没必要去翻案。
男子死于尸婴之袭?
亡婴为亡母复亵渎之仇?
就连可能有所察觉的乡人们也觉得,这个真相就足够了。
他们不需要其他的真相。
因果报应,天理昭彰。
这,便同样是为官治民所需的念想!
赵钟岳恍然。
“学生愚钝,险些坏事。”
“若是因此细查,便是要让一乡之民人人惶恐。”
“如此,反倒失了民心。”
李煜冷笑,其后所言,直刺赵钟岳内心。
“钟岳,汝为幕宾,当晓一事......”
赵钟岳低首细听,以示心迹。
李煜继续道,“汝道,何为法?”
“法非公正、公平、公义。”
“法,乃是为了教这天下万民,相信当官的人,就代表了公平、公正、公义。”
“如此,便谓之人治之法。”
这当官的,不分文武。
做事,惯得是颠倒黑白,和着稀泥。
可只要大部分人都觉着你是好官,那......又为何不算是好官?
所谓法不责众。
便是当官的,惯于惩寡,安众。
如此,官员便站在了多数的优势一方。
所作所为,下发政令,自然就是顺风顺水。
真相?并不重要。
重要的是,这个‘真相’是不是对大多数人有利。
“钟岳,你要记住。”
“我们给百姓的,不必非得是真相。”
“有一个他们愿意相信,也乐于接受的‘公道’,这就够了。”
赵钟岳一时震撼无言。
李煜的这番话,如同一柄重锤,将他所读十数载的圣贤书文敲得粉碎,那些墨香字迹,此刻仿佛都化作了对他天真的无情讽刺。
就在他心神激荡,难以平复之际,李煜的声音再度响起,却带上了一丝不容置喙的命令意味。
“既然想通了,那这件事,便交由你去收尾。”
“明日一早到了西岭村,你当着所有村民的面,将此案‘盖棺定论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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