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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章 格局章 伤官格 (4/6)

“灾祸百端”,因官星乘旺,伤官无法克制,反被官克。

四、特殊情况:伤官

“伤尽不福”

“见官不凶”

原文提及

“伤官伤尽亦有不作福者”“伤官见官亦有不作祸者”,核心在于

“格局纯粹度”

“是否有制”,需结合命例辨析:

1.

伤尽不福:格局过燥过旺,无转化

如命例

“丁未、丁未、丙午、丙午”:

格局归属:丙火日主,生于未月(杂气土伤官),但四柱火土过旺(二午、二丁、二未),实为

“杂气阳刃格”,非纯伤官格;

不福原因:虽无官星(伤尽),但火气太旺,伤官(土)被火生过甚,“窃气太重”,且无财星承接(土多无金),身空旺无依,主

“至贫之人”;

启示:不可见

“伤尽身旺”

便断为好命,需看是否有

“转化路径”(如财星),若仅空旺无依,反为凶。

2.

见官不凶:官星有制,伤官无力克官

如甲日生人,柱有辛金官、丁火伤官,生秋月(金旺木衰):

不凶原因:秋月金旺(辛金官星健旺),丁火伤官生于秋月(火衰),无力克制辛金,且丁火可能居亥子之上(火被水克)或伏壬癸之下(火被水制),伤官无克官之力;

结局:官星无伤,仍为

“有官爵之命”,岁运遇官杀印绶均吉,仅忌身衰运;

启示:不可见

“伤官见官”

便断为凶,需看

“伤官与官星的力量对比”,若伤官弱、官星旺,或伤官有制(如水克火),则不凶。

五、五行伤官的差异:火土忌官,金水木不忌

原文提及

“五行伤官,惟火人土伤官、土人金伤官忌官,金水木伤官不忌”,核心在于

“官星能否被转化”,无需过度复杂,简化如下:

1.

火土伤官忌官

火伤官(如丙火生土伤官)的官星为水(如丙火官星为壬水),土伤官克水官,且水被土克死,无法转化(土多水绝),故忌官;

土伤官(如戊土生金伤官)的官星为木(如戊土官星为甲木),金伤官克木官,且木被金克死,无法转化(金多木绝),故忌官。

2.

金水木伤官不忌官

金伤官(如庚金生水伤官)的官星为火(如庚金官星为丙火),水伤官虽克火,但金寒水冷需火温(火为

“调候用神”),火官可暖局,故不忌;

水伤官(如壬水生木伤官)的官星为土(如壬水官星为戊土),木伤官虽克土,但水泛木浮需土止(土为

“调候用神”),土官可止水,故不忌;

木伤官(如甲木生火伤官)的官星为金(如甲木官星为辛金),火伤官虽克金,但木繁火熄需金削(金为

“调候用神”),金官可削木,故不忌;

核心:金水木伤官的官星是

“调候用神”,虽被伤官克,但能与伤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