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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60章 廷辩 (3/8)

双手呈上。

臣弹劾前禁军教头、原二龙山旧部周威。

于上月十五在汴京城西米市街私设公堂。

杖责米商钱某。

致使钱某卧床半月不起。

钱某的妻弟是里正。

阻拦时亦被殴伤。

此事有米市街十七户商户联名作证。

周威私设公堂,滥用私刑。

按大宋律。

当革去军职。

交大理寺议罪。

武松接过那卷纸。

没有看。

递给了吴用。

吴用从头到尾看了一遍。

眉头渐渐拧了起来。

联名状上确实有十七个手印。

周威也确实打了人。

他把状纸放在案上。

看着裴长庚。

裴御史。

你去过米市街吗?

去过。

你可曾问过。

周威为什么打那个米商?

裴长庚沉默了一瞬。

无论什么理由。

私设公堂都是违律。

若人人都像周威这样。

还要地方官做什么?

还要刑部做什么?

还要大宋律做什么?

他的声音渐渐拔高了。

像是要把这些天憋在肚子里的话一次倒出来。

陛下。

臣知道这些老将替大宋流过血。

臣的父亲死在大名府城下。

臣的叔父死在采石矶渡口。

臣敬他们。

臣谢他们。

可敬和谢。

不等于他们可以凌驾于国法之上。

若今日因战功而宽宥。

明日便有更多人因战功而犯法。

长此以往。

法将不法。

国将不国。